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发展改革、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商务、科技、海洋发展、统计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制度创新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片区中长期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统筹编制片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投资计划。负责综合管理片区固定资产投资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营商环境评价。 3.负责重点项目的统筹调度工作,积极争取国家、省、市项目和资金。 4.负责协调调度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协调解决建设推进中的重大问题。 5.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服务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服务业总体规划,研究提出服务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 6.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对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动态监测与分析,组织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7.负责研究拟订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推进海洋产业以及海洋相关产业发展。负责统筹调度海洋经济监测分析、统计核算、调查评估、信息发布等工作,负责统筹推进片区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工作。 8.负责研究拟订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发展、大数据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9.负责工业、科技和大数据以及相关产业的行业管理及企业技术改造,研究提出行业发展意见建议,指导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和品牌建设。 10.负责研究提出全区工业互联网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与工业深度融合发展。 11.研究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12.负责鼓励、支持、引导民营市场主体发展,推动民营市场主体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13.负责片区工业企业综合服务工作和组织片区内企业参加各类展览展会、企业评优推荐等工作。 14.负责统筹研究制定片区产业发展扶持政策,负责扶持企业发展资金兑现的组织协调工作。 15.负责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市场的服务工作,促进商品现货市场健康发展。 16.负责片区统计调度管理,统筹片区数字平台建设工作。 17.负责推进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投资便利化和贸易自由化有关工作。 18.完成工委、管委交办的其它任务。 |